2020年1月17日,按照中心保卫科要求,检验科利用科室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六章三十条,已经2019年11月12日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31日起施行。 《办法》确定了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风险隐患监管职责和最高处罚标准及相关法律责任。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办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确定了评估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应使用红、橙、黄、蓝四色标注。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