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预算公开内容

作者:财务科 2022-02-25 6001 0 0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预算公开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1.单位收支预算表
  2.单位收入预算表
  3.单位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岀预算表
  7.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0.项目支出预算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血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是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非营利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负责郑州市区及所辖五市一县范围内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并承担全省17个中心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与评价等工作。此外,中心还开展疑难血型鉴定及配血、新生儿溶血病的检查、临床输血技术指导、造血干细胞资料库HLA组织配型等输血相关服务和科研项目。我单位作为省会郑州唯一法定采供血机构,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视血液安全如生命的服务理念,把全力以赴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作为初心使命,全力提升血液安全保障水平,为河南省8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郑州市连续12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等荣誉称号。
  二、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由28个科室构成,分别是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业务科、质管办、保卫科、招标办、离退科、总务科、设备科、工会、信息中心、市献办、无偿献血招募办、采血一科、采血二科、检验科、成分室、供血科、科研外事科、血型研究室、质控科、献血服务科、供应室、开发办。

第二部分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26,65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26,65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增加2,077.3万元,增幅8.45%,主要系事业收入预算增长。支出预算增加2,077.3万元,增幅8.45%。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26,6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7.3万元;事业收入预算26,21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26,6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48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4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4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0.5万元,占95.7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万元,占4.2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75.2万元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75.2万元全部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  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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